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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幕交易出境躲避监管调查,一审获刑
发布时间:2025.09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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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8日,某媒体报道称,某公司董事长向明星女友透露内幕消息,本想“割韭菜”,却因重组失败亏损500万元,双方均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。这位女星为楚某已于数月前一审宣判,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多。
值得一提的是,楚某内幕交易案,三年多前已被北京证监局罚款40万元。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案件调查期间,楚某存在多次不接听调查人员电话、更换手机号码、出境躲避调查等情形。
重组背后的内幕交易
楚某内幕交易案,涉及同方股份(600100.SH)在2017年的一次重组。据北京证监局2022年1月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2017年2月3日,同方股份总经理黄某向科瑞天诚总裁吴某提出,拟收购科瑞天诚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权。双方此后多次会谈商议,确定了此次重组的初步方案。
2017年3月初,吴某向科瑞天诚董事长郑某汇报,并沟通此次重组事项的换股方案,郑某对此次合作表示同意。2017年4月21日,同方股份发布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》,这次重组随即紧锣密鼓的推进。当时,同方股份主要涉足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两大主营业务领域,希望通过收购上海莱士,能够快速介入到血液制品行业,进一步布局医疗医药产业板块。
然而,仅仅几个月后,同方股份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,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,经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,交易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。
北京证监局认定,楚某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郑某关系非常密切,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郑某存在大量通话联系,并利用信托产品开设的证券账户及本人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同方股份。
曾出境躲避监管调查
由于重组失败,楚某在此次内幕交易中巨额亏损,可谓“偷鸡不成蚀把米”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楚某相关内幕交易包括:2017年3月,信托相关账户通过电脑下单合计买入同方股份约180万股,成交金额约2512万元;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3月,相关账户全部卖出,亏损约512万元。另外,2017年3月至4月,楚某还利用本人账户斥资360多万元内幕交易同方股份,盈利6400多元。
北京证监局认定,楚某利用相关信托及本人账户的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,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,没有正当信息来源或合理解释,构成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。经合并计算,楚某本案内幕交易亏损,没有违法所得,决定对楚某处以40万元罚款。
值得一提的是,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在案件调查期间,楚某存在多次不接听调查人员电话、多次更换所使用的手机号码、更换手机、出境躲避调查等情形。
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
某公司董事长向明星女友透露内幕消息,本想“割韭菜”,却因重组失败亏损500万元,同时曝光了他们被刑事拘留的画面。这位女星被戴上手铐,于一处房屋内被警方带走。她还向警方表示,自己已经交完了40万元罚款。楚某内幕交易案已于数月前一审宣判,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多。不过,楚某不服,随后提起上诉,目前二审尚在审理程序中。虽然楚某内幕交易出现巨额亏损,但仍然面临着刑事追责。
根据法律规定内幕交易罪的犯罪构成,核心在于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本身,而非交易结果的盈亏。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利用内幕信息、在信息敏感期内交易、情节严重等要件,即构成犯罪。例如,即使交易最终亏损,只要其证券交易成交额达到50万元以上,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,从而构成犯罪。近年来,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持续保持“零容忍”态势,严惩操纵股价、内幕交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护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。(来源:华夏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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